辽工大创函[2023]27号关于辽宁工业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团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团队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辽工大发〔2021〕23号)文件,现开展校级大学生创新团队考核工作。
一、考核对象
示范团队3个,重点团队10个,培育团队9个(详见附件1)。
二、考核内容
成果导向,团队考核包括创新成果和团队建设两方面考核。创新成果主要指标为:创新创业竞赛、创新创业项目、学术论文、国家专利、参加创新创业年会、进驻众创空间选育和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等;团队建设方面,包括团队场地建设、团队管理和团队文化建设等情况。
三、考核安排
1.须填写考核报告(附件2),成果统计周期为立项后至今。(如与2022年10月提交版本没有变化,则不必重复提交)。
2.现场答辩自述≤5分钟,答辩PPT至少包含:基地建设情况(人员组成、专业年级结构、工作方向等);主要创新实践成果及业绩(对照考核内容展示证书等支撑材料);下一步工作计划(对照考核内容)。
3.5月15日17:00前,将考核报告(附件2)纸质版一式5份,送至实训中心D406。考核报告(附件2)、成果业绩统计表(附件3)以及PPT电子版发送邮箱:Z13700060201@163.com,同时各学生负责人加QQ群:197852062,后续通知将在群内发布。
4.现场答辩交流时间另行通知,答辩时请指派指导教师参加。
四、其他
其他不明事宜,请咨询刘老师,电话:4198088。